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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狮子
作者:by WhjjK0 · 2 章chapters
第 1 章CHAPTER 1
第一章
(一)
甲历前二年
在命运的天平剧烈摇晃之际,枫章军以雷霆万钧之势,向着甲城发起了最后一次总攻。战旗猎猎,如燃烧的火焰在狂风中肆意舞动,那是勇气与信念的象征。将士们的呐喊声响彻云霄,仿若能撕裂苍穹,他们如汹涌的潮水,义无反顾地扑向那看似坚不可摧的城墙。
每一步前进都伴随着血与火的洗礼,利刃相交,火花四溅,喊杀声、兵器碰撞声交织成一曲悲壮而激昂的战争乐章。大地在他们的脚下颤抖,天空被硝烟所遮蔽,战争的阴霾笼罩着整个战场。
然而,枫章军的意志如钢铁般坚定,他们冲破了一道又一道防线,每一次冲锋都带着破釜沉舟的决绝。那奋勇向前的身影,在血雨腥风中愈发清晰,他们的气势如同汹涌的海啸,所到之处,一切阻碍皆被无情碾碎。
随着时间的推移,战场上的形势逐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曾经固若金汤的甲城,如今城墙上的抵抗似乎在这股强大的攻势下渐渐变得微弱。那紧闭的城门,此刻也仿佛在枫章军的猛烈冲击下,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呻吟。
战斗的硝烟依旧弥漫,但在那朦胧之中,隐隐约约能看到枫章军的旗帜开始在甲城的上空缓缓升起,那旗帜的飘动,仿佛在宣告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
甲历五年
枫章军的首领吾皇万岁会见了其大将军张本强杰。
“坐吧”
张本强杰颤抖着坐在了黄金铸成的客椅上,环顾四周,四名护卫今日站的似乎格外的近。
“喝酒吗?“
张本强杰的冷汗从额头上滚落下来,他知道,皇上已经忌惮了他在军队中的威望,今日的会见,恐怕是想找除掉他的借口,张本不想死,他必须找出借口脱身。并没有等他想出,他的眉毛一挑,宫殿的巨幕玻璃被打破了。
“皇上,退到我身后。“
“是谁?“
“恐怕是典仙,皇上”
典仙苷,是一个专门用来刺杀吾皇的组织,旗下的杀手便叫典仙;同时,典仙苷也是一种化学成分,最开始有人在科举考试时服用了它,效果时脑子中出现了从未理解或遇见过的知识而考得高分,经过该组织的改良,它似乎还有更多的作用。
皇上并没有挪动,顺手拿起旁边银盘里的一颗葡萄塞进了嘴里。张本没有办法,露出了披风里的机械铁拳,结实的挡下了典仙的一击,顺势抓起典仙重重向远处扔去,典仙背部撞到梁柱上吃痛,四名护卫快速将皇上围了起来。
“0.98浓度的典仙苷吗?”张本内心想着。典仙苷是目前已知唯一一种可以通过外部电子元件来破坏其内部程序的化学物质,刚刚典仙的武器,他的毒镖上,涂满了浓度0.98的典仙苷,只要大于这个浓度就足以让电子元件失灵。张本明显感到自己的机械臂不听使唤了,同时,他脑袋里闪过一个绝妙的主意。
张本拆下自己的铁拳,用另一只手将其狠甩到典仙脸上,典仙侧身闪躲,迎面而来的却是张本的一击全力,典仙被击飞数十米之远,忍痛起身想要逃跑,却被张本拉了回来,他对典仙小声说
“就在宫殿打,死不了。”
这一切也被吾皇看在眼里,一个没有评级的典仙怎么能与张本大战如此之多回合,疑惑于是张本变弱了还是张本太依赖铁拳了;典仙也意识到,虽然张本的攻击猛烈,但并没有致命的攻击。
典仙迅速摆脱束缚,扔出数个毒镖,却被张本悉数抓取。
“小子,典仙苷外敷是无效的。”
说罢张本迅速闪身打出一拳,抓住典仙的脖子,扔到了梁柱上,而典仙眼疾手快,扔出一发毒镖,指向张本的脸颊,鲜血滴在了张本雪白的大衣上。
“好小子,我要认真了。”
说罢,张本脱掉了披风,又是一发闪身冲拳,这一次典仙早有防备,从小腿抽出短剑,快速格挡,奈何张本力量实在太大,自己被掀飞出去数米,后仰懈力,重新站立,又从后背抽出了一把短剑。
二刀流?战斗看到这里皇上终于来了兴趣,二刀流可是大典仙冯虚御风独有的打法,说明这个典仙可能与冯虚有些关系,他示意守卫站开一些,不要挡住他的视线。
张本不管这些,虽然只有一只拳头,但还是无视双刀打出了一发闪身冲拳,谁知典仙瞬间下蹲,双刀其砍在张本下臂上,又一个箭步,双刀直刺张本面门,攻守之势易也。并没有。张本向后闪身,用拳头向剑打去,一个发力将双刀齐齐打碎,其巨力震的典仙的手发怵。
“别杀,要活的。”
吾皇的发话使张本的绝杀一击收在了手里,转而一巴掌把典仙扇晕了过去。吾皇看出了,这个典仙的剑术确实与冯虚有几分的相似。
“皇上,那对我还有什么吩咐吗?”
“没有,今天朕本想与你喝喝早茶,散散心,你却又救了朕一命,朕记住你了,日后必定重重有奖,退下吧。”
“感谢皇上大恩大德,臣退下了。”
(二)
冯是姓,虚御风是名号。冯氏家族是著名的祭祀家族,冯虚御风的哥哥继承了这一伟大事业,而他五岁时便被弃送去向当时顶尖之一的剑术大师璇学习。
璇派的剑法讲究二字“风行”:人得像风,走路时要轻柔,让人捉摸不透;出手要柔,但砍到实处。与璇派的人交手往往感到对方软弱无力,而自己已经身中数刀了。
冯虚御风天资聪慧,仅用了十五年便将璇派除了绝招外的所有剑法收入囊中,之所以不传授之绝招璇的评价是“顽劣字符”:虽然冯虚御风的实力强劲,他却以欺负师妹为乐,常常将别人弄哭后才高兴收手。一个师派的绝招是要万万小心传授的,否则恐怕“老虎杀了猫师傅。”
甲历前十年,冯虚御风二十岁时,璇以无以教授为由将其逐出师门,但不可否认的是,璇派对冯虚御风的影响极大,至今也能从其招式中看出璇派的影子。
冯虚御风开始了一段流浪生涯,那是他臭名昭著的时期,他每到一个乡镇就杀了那里的仁人义士,抢夺钱财,无一败绩。他常常穿着黑色衣服,脸色苍白,留着乌黑的长发,人送外号“长发鬼“。
甲历前八年,已经忘乎所以的冯虚御风来到了最繁荣的东京镇想要再大赚一笔。
那一天正值新年,冯虚走进了一家酒馆。人声鼎沸的地方啊。冯虚心想,手指不断拨动着腰间的剑柄。“小二,要一桶该死的米酒。”一个大汉在柜台前喊道。哦,真是个粗鄙的汉子,不应该存在在这个繁华的城市。冯虚想。窗外乌云笼罩着天空,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感觉,要下雨了。
冯虚站了起来,把手中的酒杯放下,走到了小二面前,把一贯铜钱排在柜台上。
“这些钱是来祭奠这个酒馆里的人的。”
小二的眼睛瞪得很大,可他已经死了,被剑捅穿了喉咙。新年这一天,酒馆异常热闹,赚的钱肯定也非常丰厚,因此……当冯虚御风正打算拿起柜台里所有钱财的时候。
这是一发很有力量的拳击,但速度并不快,这不是他的真实水平。冯虚侧身避过大汉所打出的一拳。不,这不是他的目的,他的气都在另一只手!冯虚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大汉的手已经抓住柜台,砸在了冯虚身上。
一声闷响,冯虚还是硬挨了一下。不疼,还好把气聚集在了全身。冯虚抬起头,看到了大汉的脸,这是个年轻人,后者在笑,嘴角上扬。
再次冲拳,冯虚用手刀挡住,大汉的动作太快了,而冯虚则已经乱了阵脚。要是我能拔出剑……大汉一脚侧踢,冯虚整个身子飞了出去,兜帽脱落,酒馆里的人都认出了他。
“长发鬼!!!”
你没有追击啊,看来你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冯虚慢慢地拔出剑,就像一根矛刺破了一块石头,利刃出鞘了。呲的一声,酒馆已经被劈成两半,大汉轻松地躲开:“你太急了。”
冯虚没有听,一个箭步飞到大汉面前,在脚落地的那一霎那,大汉却一个扫堂,冯虚已然倒下,可这正是他的本意,既然上路走不通,那就走下路,冯虚的右脚已经够到了大汉的小腿,气尽数汇聚于脚尖,随后。
大汉的身子倾倒,右手却早已撑住地面,将自己弹了起来,随后顺便一脚踹到冯虚肚子,后者手臂挡于肚前,另一只手举剑反击,而大汉不慌不忙从另一位被劈成两半的顾客的腰间抽了一把短刀,驾于冯虚之剑。
有意思,这家伙的身体平衡已经超乎常人,那就让我会会你。冯虚的手握紧长剑,使用一招璇式的“反寒暑剑”,从短刀的侧面切入,即将刺到大汉,大汉却哈哈大笑,脚步开始变化,右脚抬起鞭腿,冯虚之好又进入防守。
打了个几十回合,冯虚已经处于劣势。酒馆的屋顶却突然塌了下来,雨滴打在两人的身上,雾气弥漫开来。看来,这回他要输了。冯虚心里想着,撤步跳开,将长袍的袖子卷起。
雾气是璇派最喜欢的环境,旨在以柔克刚,以朦胧克强硬。冯虚将气在身体中平衡,感受气血流于全身之中,剑我合一,我即剑,剑即我。
大汉有点迷惑,却时刻保持警惕,看不见冯虚,只得大声说道:“嘿,你是那个长发鬼吧,本以为只是个土匪,没想到技艺还挺高,我们交个朋友吧。”
冯虚没有听,而是突然暴起,飞身冲向大汉,一剑刺入大汉左臂。机械臂?江湖上只有一个高手有机械臂。不能吧,是曾经师父介绍过的,太拳道之掌门,张本书华。可师父也说过,张本书华在几年前战死沙场,不应该还活着。“你是张本书华?”
大汉笑道:“那是我爹,我叫张本强杰!”张本强杰的左臂自幼被父亲斩下,只为让儿子能继承自己的机械太拳。
冯虚抽出在机械臂中的剑来,拱手道:“在下前璇派第一弟子,冯虚御风,他们给我起的外号叫长发鬼,可能是因为我喜欢出没于雾气之中,别人只能看见我的身影和长发。尊师曾经讲过,太拳是天下第一拳法,即使是他本人引以为傲的雾拳也无法击败太拳。且张本书华师叔为尊师之恩人,在下虽已不在璇派,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还是会将太拳派视作尊贵且恩重之人。刚才出手冒犯,都是吾之错也,但愿您能原谅。”
“哈哈哈,没事,本人宽厚大方,不在乎这几下,在下也对璇派有所敬仰,因此也是认出你的剑法,才试图认人,曾经奕山论剑之时,我二人应是见过一面,你可能不记得,可我绝对记得那个冲上台挑战当初武林霸主的少年,早对你有所耳闻,今日见面,也是十分荣幸。”
听完,冯虚愧疚不已,他想起了那时意气风发的他,那个敢于挑战武林霸主的侠义少年,今天却只是因为怕死,才投降低头,当时的他,可是被武林霸主按在地上打都不愿意降,最后还是璇来解决了事端。
这张本强杰是宽厚老实之人,只在乎他人武力之高下,早已不在乎整个酒馆的人为之丧命……
张本邀请冯虚御风去家中做客,两人惺惺相惜,冯虚在张本母亲面前与张本结义。两人倒上了好酒,交谈起来。
“冯兄,我的理想,是把这天下变成太平盛世。”
“张兄,我支持你,也决定不再作恶了,但天下之恶非吾一人所为啊。”
“是的,所以我坚持锄强扶弱,我希望你能加入我的队伍。我认为太平盛世是一个以小见大的过程,只有平民中没有恶人了,政客才不会成为恶人,政客不是恶人了,列国之间才不会有战争。”
两人举酒碰杯,表示了互相的支持,度过了一美好的夜晚。
(三)
甲历前八年,甲城。
月下独酌,月下独酌。刘乐易守科考失利,正在自家的院子里端着米酒借酒消愁。刘乐易守是甲城太守刘乐昊济守的儿子,是个聪明人,文章自幼以来都被人们所称赞,著名散文家稣施看了他的文章直接宣告退休,说读此文章才见到了古今上下第一神笔。可,这样的天才,怎么会科举失利呢?
甲历前10年,甲城官府。
刘乐昊济守坐在会议桌旁,众人之中他的官职其实并不大,可他却十分的喜欢得瑟,尤其是他的那个天才般的神童儿子。这也就导致了许多人对他的不满。
“宰相大人到!!!”仆人奔进房间,大喊道。
原本喧嚣的会议室顿时安静了下来,空气似乎冻结了一样,那个男人,走了进来。每一步都带着一阵颤抖,是那些官员的颤抖。
“宰相大人。”昊济守先开口了,他不怕宰相。
宰相没有理他,而是自顾自地往前走,嘴里碎碎念着些什么。
“宰相大人。”昊济守又喊了一句。
宰相顿住了脚步,似乎在想着什么,随后接着往前走,打算走到那个属于自己的位子上去。
“宰相大人,甲城的税收实在是太过于剥削,希望可以上谏皇上,让百姓安宁!”昊济守忍不住了,把要说的一股脑说了出来。
宰相没管他,坐在了座位上,他心里明白昊济守在讲什么,他也知道如果是个好人会怎么做,可是。这地方是甲城,好人不会活太久的。
刘乐昊济守死于甲历前九年的一个清晨,死因不明,官府说是自然死亡,按照宪法,任职期间若是出现意外,理应让其直系亲属担任其职位。当然了,这条规则也经常出现于那些弑父的事件中。刘乐易守却没有当上官,不知是为何,甲城太守的职位空出来了,这就像一个凶宅,没有人敢居住,没有人敢接触。
甲历前八年,东京城。
刘乐易守接到张本雅萱的信,来到了东京城,刘乐的父母双亡,这一次的婚事,就由女方的家里来办。来到了那个四合院,感慨这地方是真的很大,于是就见到了两个男人。
这两人是习武之人。刘乐看出来了,身体块头比他大了一圈。
“喂,那小子,你是谁?”更大的那个家伙说道。
刘乐的脑子告诉他要赶快跑,于是脚步一转,往门外走去。一团黑影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是那个小一点的家伙,举着长剑,剑尖对着刘乐的喉咙。刘乐见过他,是在通缉令上,这是长发鬼,难道雅萱已经被……刘乐明白自己赶快跑的决定是没有错的。“冯兄啊,干嘛和他计较,好好和他讲话好了。”张本强杰走到刘乐的身边。压迫感十足啊,刘乐心想。
“我,我来找,来找张本雅萱的。”刘乐结巴地说道,他感觉现在不能说谎。
“哦!我是他哥哥,你找她做什么呀?”张本强杰拨开冯虚御风的长剑,拍了拍刘乐的肩膀,“雅萱!有人找。”
是个美人,冯虚想。张本雅萱从屋子里出来,眼睛很大,眨巴着的很可爱,身上穿着白色的女装,脸是好看的,看来是长期练武,身材也不差。
看到刘乐易守,雅萱开心的笑了:“刘乐,你终于来了!”她奔向刘乐,紧紧的抱住了他,刘乐的泪水涌了出来,不知是因为见到了雅萱,还是前面两个大男人给他的压力太大了导致的,但这都是后话了,刘乐此次前来,就是来办婚事的。
暮春时节,细雨如丝,江南的烟雨笼罩着青石板铺就的小巷。刘乐易守撑着一把油纸伞,缓步走在湿漉漉的街道上。他身着素色长衫,腰间系着一块青玉,眉目间透着几分清冷与疏离。今日,他是来赴一场诗会,却因雨势渐大,不得不寻一处避雨之所。
转过巷角,他忽然听到一阵琴声,悠扬婉转,如泣如诉。琴声从一座小楼中传出,楼前挂着一块匾额,上书“雅萱阁”三字。刘乐易守驻足片刻,心中微动,便循着琴声走去。
推开半掩的朱漆木门,他踏入一间雅致的厅堂。厅内陈设古朴,墙上挂着几幅山水画,案几上摆着一架古琴。琴前坐着一名女子,身着淡紫色罗裙,眉如远山,眼若秋水。她的指尖在琴弦上轻轻拨动,琴声如流水般倾泻而出。
刘乐易守静静站在一旁,不忍打扰。直到一曲终了,他才轻声赞叹:“姑娘的琴艺,可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女子抬起头,目光如水般清澈,微微一笑:“公子过奖了。不知公子是……”
“在下刘乐易守,路过此地,因雨势所阻,冒昧打扰,还望姑娘见谅。”他拱手一礼,语气谦和。
女子起身还礼:“原来是刘公子。小女子张本雅萱,此处是我平日习琴之所。公子若不嫌弃,可在此稍作歇息。”
刘乐易守点头致谢,目光落在她身后的古琴上:“方才听姑娘所奏,似是《流水》一曲,不知可否再奏一曲,以解在下心中烦闷?”
张本雅萱微微一笑,重新坐下,指尖轻抚琴弦:“既然公子有此雅兴,小女子便献丑了。”
琴声再次响起,这一次,她奏的是《高山流水》。琴音时而高亢如山峰耸立,时而低回如溪水潺潺。刘乐易守闭目聆听,仿佛置身于山水之间,心中的烦忧渐渐消散。
曲毕,他睁开眼,眼中多了一丝赞赏与感慨:“姑娘的琴音,不仅技艺精湛,更蕴含了天地之气。敢问姑娘,此琴可是古物?”
张本雅萱轻抚琴身,眼中闪过一丝柔情:“此琴名为‘清韵’,是家父所传。他生前常说,琴音如人心,唯有心静,方能奏出天籁之音。”
刘乐易守点头:“令尊所言极是。琴音如人心,人心若静,天地皆宽。”
两人相视一笑,仿佛在这一刻,彼此的心意已通过琴声相通。窗外的雨声渐渐小了,檐角滴落的雨珠敲打着青石板,发出清脆的声响。
“公子可懂琴?”张本雅萱忽然问道。
刘乐易守微微一笑:“略懂一二。只是不及姑娘这般精通。”
“那公子可愿与小女子合奏一曲?”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期待。
他略一沉吟,点头应允:“恭敬不如从命。”
张本雅萱起身,将琴让给他。刘乐易守坐下,指尖轻触琴弦,试了几个音后,便开始弹奏。他的琴声沉稳而有力,与她的柔美琴音交织在一起,仿佛山与水的对话,刚柔并济,相得益彰。
琴声在厅堂中回荡,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一缕阳光透过云层洒在两人身上。张本雅萱望着他专注的侧脸,心中忽然涌起一丝莫名的情愫。
曲毕,刘乐易守抬起头,目光与她相遇。两人皆未言语,却仿佛已说了千言万语。
“公子琴艺非凡,小女子佩服。”她轻声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羞涩。
“姑娘过誉了。”他微微一笑,起身拱手,“今日得遇姑娘,实乃三生有幸。不知日后可否再来讨教?”
张本雅萱低头一笑,脸颊微红:“公子若来,小女子自当扫榻相迎。”
刘乐易守点头,转身离去。走出雅萱阁时,他回头望了一眼,只见她站在门口,目送他的背影,眼中满是温柔。
雨后的天空格外清澈,阳光洒在青石板上,映出两人的影子。这一场邂逅,仿佛注定要在他们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印记。
(四)
甲历前七年,寻梦镇
火光漫天,因为镇子中的一人犯了重罪,全镇人被判了死刑。
吾皇并不在乎这镇子上其他人的死活,他有个四岁的弟弟,他不想让他死。
禁军的脚步一步一步踏着,每一步就像是惊雷一般恐怖,镇子被封闭,没有人能出去,没有人。
吾皇额头上流着血,滴入眼睛,他的眼里只有怒火和仇恨,他只想保护自己的弟弟,他要杀人。
弩箭穿过军人的身体,倒下,吾皇抱着弟弟疯狂地冲锋。那些手上拿激光枪的士兵拿他没有办法,他太快了,弩箭不长眼,吾皇已经杀了几十个军人了。
他要杀人,他要让他们付出代价。那些禁军的脚步渐渐向后退去,吾皇的眼神在他们眼中就像是一个黑洞,深邃且恐怖。
李将军看向那个疯子,那个抱着一个孩子的疯子。李的枪举了起来,他瞄准了那个疯子。
不能让军人们在这里牺牲。李将军想。
开枪。
躲开。
开枪。
躲开。
开枪。就剩两发子弹了,那疯子已经发现了,他向李将军跑来。
躲开。疯子的速度越来越快,他在飞。
开枪。最后一发子弹了,疯子已经很近了。
躲开。疯子的弩箭上了一发,准备瞄准李将军。
开枪。再不中就完了。
呻吟。激光穿过身体的声音。李将军舒了一口气,他走上前,查看这疯子的情况。
风的声音,锋利物穿入骨头的声音,李将军倒下。吾皇射出了一箭,箭矢穿入李的头骨,必死无疑。
血透满了吾皇的身体,有自己的血,也有弟弟的。
弟弟的眼睛里没有光。他肯定活着,肯定活着。吾皇心里想着,手指探了探弟弟的鼻子。
吾皇的眼神呆滞了,这一发激光没有打中自己的要害,却命中了弟弟的心脏。士兵围住了吾皇,有勇士上前用刀轻轻碰了他一下。吾皇站起身,他的眼神像是有一种能力,把那些士兵都定住了,甚至就在他身旁的那个勇士,都站在原地,臊臭从勇士的裤裆里涌出,他已经吓尿了。
吾皇将弟弟平稳地放在地上,看了看李将军的尸体,抽出那只箭矢。好了,要找你们算账了。
半个时辰后,吾皇满身是血地走出镇子,他把弟弟埋在了树下,血红色布满了地面,镇子里的人们没有被屠杀完全,可他们不开心,他们害怕。他们怕的不是官兵,而是吾皇。
天已经黑了,月光打在那个疯子的身上,他的弩枪被扔在地上,风萧萧兮。
他要朝廷死。
甲历前七年,枫章军营地
云雾环绕,天气不好。张本强杰走在营地的中间道上,想要统计下军队的人数。他们枫章军屡战屡胜,天下无敌,聚集天下英雄豪杰,旨在为民除害。害,有许多便是官员。于是朝廷便开始找起了他们的麻烦。
冯虚御风的长发被扎起,他身上的衣服已经不再破烂,战服整洁地披在身上,是黑白八卦之图案。他骑着一批千里战马来到了营地门前,接见官兵。
“在下冯虚御风,参见大人。”
“不用这么客气,只是来找你们帮个忙。”为首的官员挠了挠头说道。
冯虚感觉出来了他们的不好意思,按道理官员都是厌恶枫章军的,这时又要帮忙了:“这倒是个新奇事,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来要我们帮忙了。”
官员把吾皇的事告诉了他。
“所以你是想借我们之手讨伐那一个疯子?”冯虚一针见血地问。
官员点了点头。
张本强杰和刘乐易守两人骑着战马来到了营地门前。
先不论屠镇的对错,那疯子杀了那么多禁军,也算的上是恶人了,按道理枫章军是该讨伐的。刘乐易守想。
张本强杰的嘴唇微微一动:“可以是可以,只是,这个人是什么来历?”
“那可不得了了,这疯子是个武功极强的高手啊!15岁当上禁军将军,在战场上杀敌无数,按道理我们禁军应该去抓他的,可他对禁军太熟悉了,只好请你们了。哦对了,他当年因为重病武功折半,因此辞官回镇养病,所以……”
张本和冯虚对视了一眼,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这个疯子,他们认识。15岁当上将军,后因重病辞官,放眼全江湖,只有一个人,虽不知他的真名,但这个人可是当今武林霸主之徒,水平已可和璇和张本书华齐平,却因大病武功折半,但实力依旧是一品水准。
如果是他的话,怕是枫章军也只有两成胜算。
他们不知道的是,远处的山上,一个拿着弩枪的身影站在那里,看着整个经过,这个人知道,朝廷找到了援军,那就去会会他们。
晚上。
黑夜中,守卫倒地,风声四起。冯虚惊醒,他知道如果能把守卫这样精英杀死的人只能是他了。冯虚不敢动,他知道一点声响都会引起那个疯子的注意,缓慢地拔出剑,可……
一声巨响,张本强杰的拳头已经砸到了吾皇的脸上,吾皇闪开,鞭腿踢向张本。这么快?张本心想,人已被踢飞。吾皇举起手中的弩枪,准备扣动板机之时,一把剑刺中了弩枪。吾皇回头,看到了一个头发飘起的男人。
将弩枪扔掉,一掌已击到冯虚御风面门,冯虚躲过,下身扫堂,试图把吾皇放倒,吾皇一只脚点地,利用轻功飞在空中躲掉这一击,抽出匕首刺向冯虚,冯虚横剑格挡,乒铃乓啷一阵声音,两人已过了数招。
后撤一步跳开,冯虚这才看清面前之人的脸,那是个充满仇恨与愤怒的面孔,这让冯虚想起了当时的自己。
张本冲上前,侧踢到吾皇的腰间,吾皇匕首一横挡住这一踢,随后伸手施力到张本后腰,张本将脚上之气转移至后腰,抗下这一重击,拳头又指向吾皇脸上,吾皇将气汇聚于腰部,向后仰去,躲过这一击。
剑即我,我即剑。
冯虚化作雾刺向吾皇,吾皇则用匕首挡下,身体被雾气包围,竟被狠狠砸向地面,是张本。吾皇的脸颊被划出一道口子。撤步到远处,吾皇将血擦去,嘴角上扬:“你们才是值得尊敬的对手。一个是璇氏,一个是太拳道。那既然你们都拿出了看家本事,我也得还招对吧。”
电闪雷鸣,吾皇的速度即将达到极点,他的匕首渐渐变长成一把剑。
一道闪电,冯虚将被刺到,他感受到了当时在奕山那武林霸主的真气,他也笑了,一个翻身躲过,将剑刺向那道闪电。
张本强杰也没有闲着,只见那砖头般的拳头向闪电砸去。只是那一刹那,冯虚和张本却都被弹开,是吾皇以雷霆万钧之势,迅速抬脚踢中两人下巴,将两人踢飞。
没有喘息的机会,两团闪电便又撞到了一起,是张本。张本纵身跃起朝吾皇扑去,吾皇闪身躲开,这时两人的速度已快过声音。
冯虚喘着粗气,他的气并没有那么足了,那一下飞踢将他的气门踢出了一个口子,他必须赶快调整好自己的气血。
刘乐易守赶了过来—他是个聪明人,在枫章军生活了两年,已经学会了些武功,再加上他那好用的头脑,和五品高手过招已不成问题—他拿起守卫的刀,奔向那团闪电。
吾皇注意到了这个家伙。“这么不自量力?蠢货。”他嘴里嘀咕着,抬起右脚往刘乐面门上踹去,可这也给张本制造了机会,抓住他的右脚,将吾皇按在了地上。
刘乐则也扑上去将吾皇按在地上。未曾想过,吾皇力气极大,两人一压到他的身上,他就将气布满全身,让刘和张两人全身发痒,随后被吾皇一手一个反按在地上。
没用的。冯虚知道眼前这个家伙是个什么人,他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个怪物,速度快到闪电一般,力量大到如泰山一般。可……
一对粉拳打了过来,吾皇轻轻摆头躲开,却被击飞。这是张本雅萱。从小学习太拳道中的阴拳打法,力量实际上是比男人要大的。冲击力便可将人弹开,张本雅萱将刘乐和张本强杰扶起,可那道闪电却继续袭来。
一把剑横在三人前面,冯虚挡住了那吾皇的一击,随后另一只手抄起地上的短剑,刺向吾皇,吾皇的匕首被那把长剑架住,只好用脚试图踹开那把袭来的短剑。可短剑却绕过了他的小腿,直插他的肩膀。哧的一声,是短剑入肉的声音。随后张本上前顺势一踢将吾皇踢到了一块石头上。烟雾散去,吾皇那眼睛的血红渐渐淡去。
“混帐,四打一算什么英雄。”吾皇嘴里嘀咕着,爬了起来。可他的气门已被打开,内力正在不断往外界漏。
张本强杰走到吾皇的面前,伸手想要扶起他,却被后者用手打开。“我不是你们这类人,要杀就杀。”
随后又接了一句:“如果是我全盛时期,你们不管多少人都是打不过我的。”
张本哈哈大笑,他说:“我们不会杀你的,本身也没想要去帮朝廷干事,他们牵连了你们镇子,这是他们的错,被你屠完,也是他们的命运,只是没想到你居然来先下手为强了。”
刘乐易守的嘴巴动了几下,却没有说话。他知道张本强杰在干什么,明明已经同意官府,却因为对方武艺高超而想要招募人家。那些牺牲的军人,他们难道没有家人吗,他们可能也是上有老下有小,可张本只看中了一个人的武艺。而刘乐自己呢,他没有那么强的武力,只能顺从他们。在这个世上,难道真的是强者为王,弱者没有发言权吗?难道枫章军的目的不是为了改变这一现象吗?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冯虚将剑插入剑鞘,他心里想了很多,有和刘乐一样的,也有在想接下来该何去何从,枫章军招募了吾皇,意味着正式向朝廷宣战,可这明显是以卵击石……
张本握着吾皇的手,吾皇告诉他,他要杀了朝廷所有人,让他们给自己弟弟陪葬,本来是想自己一个人干的,那既然有了枫章军,那么就人多力量大,便可将朝廷攻破。张本强杰笑着同意了。
雅萱在旁边看着,她明白张本想要做什么,张本书华,他们的父亲就是被朝廷所害,可最后下来的死因却是战死沙场,他组建枫章军的目的就是最后引起朝廷的重视,以至于有理由攻打甲城皇城。可那些无辜百姓之死,张本却从来不看重。
天渐渐亮了,太阳出来了,那滚烫的阳光撒在枫章军的营地上,雅萱知道枫章军会有个好的未来,只是百姓不会好过,枫章军打着革命的旗号,却忘了将百姓人民放到第一位,却把开始的初衷给忘了。
明明。
是为了建立太平盛世啊!
太阳的光很刺眼,似乎在嘲笑着他们,可枫章军不在乎。强者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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